特殊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痫病手术能报销吗-癫痫手术社保报销比例

根据查询律临显示,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职工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是800元,一般按照85%的比例报销。年龄达到5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87%,年龄达到6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89%,年龄达到7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91%,年龄超过8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99%,总报销比例在100%之内。

2、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是500元,一般情况下,低档次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学生儿童的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比例是50%;高档次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比例是65%。

属于门诊特殊疾病范围的疾病如下:第一类疾病:高血压合并并发症、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冠心病、肺心病、扩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症(未手术者)、银屑病、癫痫、重症肌无力、慢性肾小球肾炎、精神病。第二类疾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白血病、心脏换瓣术后、艾滋病抗机会感染。

医保特病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如何办理?

一,特殊疾病报销种类

包括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肝豆状核变性、丙型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等21种疾病。

二,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病门诊起付线400元。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病门诊起付线400元。规定治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2、报销公式: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补偿比例

三,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

申请人备齐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自行垫付,再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本区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1,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例、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税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者医生开具的处方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代人办理的情况,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云南社保能报销多少费用是多少费用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30070%

二级医院40020080%

一级医院20010090%

异地就医600300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50%

5万元~10万元(含)60%

10万元~30万元(含)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知多少

我国的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且有正常交保费的满足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条件的人士,可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助的时间应在每年8-10月,参保居民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应于每年1-3月提出,大家要注意别错过了时间。

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知多少

一般来说,市民所关心的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可报销的病种有:

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肝豆状核变性、丙型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等21种疾病。对于高血压买保险的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高血压怎么买保险?

那么,特殊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呢?

一、起付标准:

城镇职工的起付标准是八百元,城乡居民的是伍佰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者发生的疾病是第一类疾病的无起付线,第二、三类疾病有两次起付线,但是不会逐渐降低,第四类疾病的起付线只有一次。

医疗保险基金对每个黄斑变性患者承担不超过2年的医疗费用补偿,单眼支付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用药在5支(含第5支)之内,而且支付期限可以连续计算,如参保者在补偿的期限内中断治疗,给付的时间就此停止。

大家所关心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也是报销的,一般可获得的补偿高达75%,大病互助、城乡大病和老补充对此是不承担责任的。统筹基金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最高补偿6万元,参保者同时发生两个病种也不会超过这个额度的限制。

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报销公式:

(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补偿比例

报销比例:

(1)基本医保的补偿比例:

城镇职工:可报销85%,年龄达到50岁的人士增加2%,年龄达到60岁的人士提升4%也就是89%,年龄达到70岁的人士提升6%,年龄超过80岁的(包括本数)提升8%,同理递增,报销比例在100%之内。

城乡居民:低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可报销的比例是50%;高档次缴费的人士可报销的比例是65%;

(2)补充保险的补偿比例:

低档:{一次性医疗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金额}*38%-本年度超大病支付线金额高档:{一次性医疗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金额}*77%-本年度超大病支付线金额

综上所述,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可报销的病种有21种,不同参保者患不同的疾病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最高不超过100%。

儿童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急诊、门诊特殊疾病各自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1.住院医疗保险门诊

年度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下的,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2.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疾病按报销标准执行,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门诊特殊疾病包括:精神病、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血友病、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肾透析、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门急诊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起付线为800元,补助30%。

以上就是对儿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全部介绍。为了让孩子的健康状况更有保障。

特殊病种住院报销比例高一点吗

是高一点的。

医保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医保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医保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医保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起付线。2014年医保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1.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别不同地区的医疗门诊可接纳的特殊病种类在不断扩充,目前针对慢性特殊病规定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像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这些常见类型的疾病多达三十余种,如果在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60%左右。

2、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异每个城市及地区呈现出来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差别,像来自农村地区的贫困患者,其报销补偿比例可达90%,但前提是必须建档立卡,能证明自己的贫困身份,达到条件之后才能享受此类报销。